新加坡家办女总监借口境外公司资产与男方无关,打破名义股权幻象夫妻共同财产再分割

涉外离婚2026-09-04

新加坡家办女总监借口境外公司资产与男方无关,打破名义股权幻象夫妻共同财产再分割

案件难点

家族办公室女总监通过新加坡公司名义持股40%,却实际控制着多个项目及投资账户——离婚时一句"境外公司资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"便将所有信息锁进黑箱。上海半导体企业创始人面对约1.1亿新加坡元的企业及投资权益,只有名义上的股权结构,却无任何财务知情权。两人另有上海3套高端住宅(约7000万元)及金融资产。男方作为上海半导体企业创始人,经常居住地为中国,在中国境内提起离婚诉讼。

解决方案

石莹律师团队从婚后家庭资金流向新加坡公司的关联记录入手,溯源资金来源、核查多个项目的实际管理权归属及婚姻存续期间收益分配记录,绕开名义股权的表象,进行穿透式权属分析。

案件结果

最终确权新加坡公司40%名义股权背后的实际控制权益约1.1亿新加坡元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,为男方争取境外核心资产权益奠定了法律与证据基础。